关于核准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的通知
闽建许[2013]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闽建建〔2006〕59号)规定,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审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现场考核,各项条件审查合格,核准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详见附件),资质证书编号:闽建质检第11080059号,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现予公布。